*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由于法律规定不明确,很多有工程居间行为的个人对建筑工程居间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存有很大争议,了解工程居间合同的有效或无效对我们工程的合法性十分重要,那么到底工程居间合同无效的表现有哪些呢? 一、工程居间合同的概念 居间人与施工单位或建设材料供应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原因: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以下情形房屋买卖合同失效: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的;主体不适格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
合同无效需要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来确认: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是房产中介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形: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损害国家利益的合同; 2、恶意串
房屋居间合同无效的情形具体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以下两种情形,房屋买卖居间合同无效: (1)居间人弄虚作假居间人在订立合同时,如果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了委托人的利益,此时,居间合同无效。此时,居间人应承担的法律责
首先,签字和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过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合同,即使没有盖章,仍然具有法律效力,除非当事人另外有约定的。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对于自然人订立的合同,只要当事人没有约定合同一定要经过签字并且
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对于居间人而言,居间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居间人必须按照居间合同提供交易信息报告的服务。例如我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五条有规定,居间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
房屋装修合同如果被宣告为无效合同的话,当事人就不需要另行解除房屋装修合同。换句话说,能够被解除的装修合同,主要是指那些已经依法成立并且生效的房屋装修合同。如果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合同的话,就不能够发生法律上的约束力。当事人无权要求对方按照合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