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房屋继承的程序: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知道房屋的实际价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附图,以便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规定 第二条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遗嘱人死亡后,遗嘱受益人须持公证机关出具的“遗嘱公证书”和“遗嘱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以及房产所有权证、契证到房
申请人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的死亡通知书、骨灰证、火化证明等)、身份证、户口簿(注销户口)等; (2)被继承人遗留的财产证明,如房地产证、存款凭证、股票等。如果遗产在香港的,须提供香港遗产税署出具的遗产清单;
关于遗产继承公证(遗嘱公证)的相关规定:《遗嘱公证细则》:第七条申办遗嘱公证,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二)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
爷爷单位分的公房,首先需确定目前是否仍为公房,若在为仍为公房,不存在继承问题,在该房屋内有户口的人都有居住权,公房转私房的继承问全体有户口的人同意就可购买,具体产权人登记为谁的名字由大家协商确定。无需
继承开始的时间是指继承人从什么时间开始享有被继承人的合法所有财产所有权的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最高人民法院一九八五年九月十一日发布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
首先继承人应按要求将公证申请表填写完整,然后连同公证所需材料一并交给公证人员,公证人员会对继承人提交的申请表及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通过后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单,继承人凭受理通知单办理立案、编号、付
民法典继承编规定,子女继承父母房屋的最新规定,是有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这两种途径的。以法定继承方式的,子女、配偶、父母是均作为第一继承人的,若三者同时存在,则需其他二者表示放弃继承,子女才能完全继承房产。以遗嘱方式继承的,则选用一适当的遗嘱方
经过公证的房屋,也可以通过放弃继承权的方式,放弃房屋的继承。具体来说讲,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人可以在继承正式开始之后放弃自己的继承权。放弃继承权的方式,必须是法定的明示方式。如果是默示的话,就视为继承人选择接受继承。换句话说,
合法有效的继承公证书,具有公证书的效力,能够证明继承人对特定遗产享有合法的继承权。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办理有效的继承公证书,需要选择正确的公证处提交申请。具体来说,如果是不动产继承的,应到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如果是几个公证处都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