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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招标人可自主选择中标人。
招标两次流标的,招标人则可以经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人在报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后,向人民政府财政部门申请批准。
如果在第二次竞标后仍流了竞标,则可以批准后无法再竞标,可以采用其他非投标方式进行采购。 计划达到公开招标金额标准的商品和服务的采购计划采用非招标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向预算单位报告。 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对采购的计划方式进行审批。
如果二次招标后仍然流标的,可以核准后不再招标,而采取其他非招标方式进行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 第四条 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拟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的,采购人应
总结原因,根据情况判断,可协商确定再次招标。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照本法重新招标。”第四十二条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
二次招标报名人数不够三家的,属必须审批核准的项目,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可以不再招标;其他项目,由招标人自行决定不再招标。二次招标,也就是第二次招标,招标通常一次成功,如果发生第二次招标也是有原因的。第二次
招标程序包括下列步骤: 1.编制招标文件和标底; 2.制定评标、定标办法; 3.发出招标公告或招标邀请书,或请有关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指定投标单位; 4.审查投标单位资格; 5.向合格的投标单位分发招标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招标有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二者的最大区别在于形成的方式不同。其中,公开招标,又称竞争性招标,是指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其中,邀请招标,又称有限竞争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特定的法
招投标主要发生在建筑领域。一般是由数个施工单位参加工程投标,招标单位综合工期、造价、质量、信誉等多方面考虑,选择最好的一家承包工程。并且需要由承建单位与发包单位签订合同,一包到底。如果承包方将全部工程进行转包的,就属于违法行为,会受到行政处
废标后第二天就可以发布公告。具体流程如下:1、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投标报名单位不足3家,第二天可以发二次公告;2、在开标当天,到场投标单位不足3家,第二天可以发二次公告;3、对于部分在评审中有废标条款的项目,在评审废标条款后,投标人已经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