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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2020-10-05 87
普法内容
提起行政诉讼的前提条件:原告是认为其合法权益被具体行政行为所侵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合法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以及受诉法院有管辖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九条 提起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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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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