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性质不同。劳动法兼有公法和私法的特征,劳动争议适用调解、仲裁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私法因素决定的;劳动监察的产生是由劳动法所具有的公法因素决定的。其中,从合同到仲裁,带有传统的私法特征;而从基准到监察则主要体现公法的特征。 2、机构不同。劳
一、执法主体不同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法律行为不同 劳动监察属于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则是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 三、工作职责不同 劳动监察由劳动行
动监察大队和劳动局是从属关系,劳动监察大队是劳动局的一个科室部门,归劳动局管辖。劳动局现在和人事局已经合并,主要负责处理劳动争议,如拖欠工资、企业的违法行为等,正式改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
1.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2.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 3.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
二者的区别,主要有六个方面,各有优势,不能简单的去认定哪个有用。 1、执法主体不同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
1、性质不同劳动争议仲裁具有行政和司法双重特征。行政特征是指,仲裁机构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劳动行政部门的代表、同级工会代表和用人单位方面的代表组成,即机构组成具有“三方性”,
劳动监察的执法主体是劳动行政部门,其执法机关的执法活动是代表劳动行政机关实行行政执法;而劳动仲裁的执法主体是依照国家劳动立法建立的特定机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由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及
劳动争议仲裁与民商事仲裁的区别有四点,分别是: 1、机构设置方面不同,仲裁委员会不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立,可以在直辖市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设立;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按行政区划分别在县、市和市辖区等设立的处理劳动争议的特别机构; 2、
劳动仲裁,全称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换句话来说,也就是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其适用范围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所列举的各种具体劳动关系争议中。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
劳动与劳务赔偿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劳动赔偿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进行确定,劳务赔偿应当根据民事法律的规定进行确定; 2、劳动赔偿一般是基于劳动合同本身的赔偿,比如用人单位违反法律的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