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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您所述“离婚起诉咨询,我和老公感情不和,已经分居四年了,只希望能离婚”的问题,我们为您做出如下回答和建议:一、对于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二、鉴于您反映的情况比较复杂,且叙述的不太完善,无法给您做具
当事人如果不想离婚,应该向法院提供双方感情没有破裂的证据,争取法院不判决双方离婚。同时,根据《婚姻法》(修正案)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
判归你所有,对方支付抚养费。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 离婚解决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及财产分割三个问题: 如果双方对上述问题协商一致,可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 如果协商不成,直接上人民法院起诉
可以起诉离婚,但是需要证据证明感情不合。
感情不和想离婚,起诉的规定如下: 1、向法院起诉离婚,原告方需要准备起诉状,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及相关证据材料。涉及到家庭暴力的,提交医院的就医证明材料,证人证言等等。例如涉及到刑事犯罪的,提供有关判决书。涉及到有重婚行为的,应当提交相关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二人因为夫妻感情破裂解除夫妻关系的,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遵循先协议、后判决的原则。具体如下: 1、离婚的夫妻二人可以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进行协议。如果协商成功的,按照协商的办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配; 2、如果协商不成功
老婆不让丈夫碰,也可以作为离婚理由。这主要是因为婚姻关系的缔结,就意味着双方自愿通过合法的方式,成为夫妻。而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夫妻之间不仅具有忠实的义务,也享受有权享受夫妻生活。如果妻子拒绝与丈夫进行性生活,严重影响夫妻感情,导致双方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