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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妻子有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吗

离婚后妻子有权要求查阅公司账册吗

2024-06-10 3
普法内容
您是公司股东之 一,应当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规范。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知情权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作为公司股东,您可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为由要求公司提供财务会计报告、会计账簿。对方可能会以您查阅财务账册是为了离婚诉讼而反驳,但如果公司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查阅行为存在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您的请求即可以获得支持,您可以知情权受到侵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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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伟长律师 刘伟长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团队负责人

擅长:婚姻家庭、合同纠纷、房产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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