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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是我国刑法第九章规定的一个类罪名,其保护的法益或者说所保护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以及公众对国家机关公正性的信赖。渎职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各种渎职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者妨害国家机关活动等行为;在主观上有故意或者过失。本罪的构成主体是
失职渎职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司法机关、权力机关、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不尽职、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处理自己无权处理的事项,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私放在押犯人,妨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侵吞国家的公共财产,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
渎职罪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而是指一类罪。渎职罪的主体一般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未尽到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则构成渎职罪。根据《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渎职罪主体范围,确定了三类渎职罪的主体,即: (1)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
渎职罪的犯罪主体限定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渎职罪的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渎职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利用职权徇私舞弊,违背公务职责的公正性、廉洁性、勤勉性,妨害国家机关正常的职能活动,严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
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
渎职罪是一个综合的犯罪类型。我国刑法规定的犯罪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危害国防利益罪、贪污贿赂罪
玩忽职守与渎职罪有以下三个区别,分别是: 1、主观方面不同。渎职罪主要是由故意构成,个别情况下也可以由过失构成。玩忽职守罪主要由过失构成,少数情况下也可以由故意构成; 2、侵犯的直接客体不完全相同。渎职罪的直接客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渎职犯罪指的是,规定在刑法典第九章的犯罪行为的总称。其中,较为重要的罪名是滥用职权罪与玩忽职守罪。对于两项罪名,刑法规定了两个量刑幅度,第一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此外,国家机关工作
渎职罪的主体仅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是由于我国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构成较为复杂,同时政企、政事职能交叉现象在一些领域也存在,造成在刑法规定的渎职罪与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犯罪之外还有立法空白。根据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制定的多个立法解释、司法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