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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相关事项: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
去夫妻双方户口上的任意一个民政局,也就是说男方的也可以,女方的也可以,但必须是户口所在地的区民政局,带着身份证和户口就可以了,照片在那里照,衣服随便穿就可以!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二、结婚登记提交的证件 1、本人常住
1、选定结婚日期 2、商议婚礼形式(中式或是西式) 3、列出结婚费用预算表,与双方家长商讨开支的分配 4、草拟宴客名单 5、开始挑选婚纱影楼 6、新娘制定美容计划,开始定期护理肌肤 7、准备新居,开始
户口是可以上的,跟准生证从哪里办理一点关系的都没有。准生证的用处是1.给医院开具小孩子的出生证明上户口用的。2.在医院建卡,很多检查项目都是免费的。 以上我说的只是大部分城市的情况,至于厦门的规定是不
一、结婚登记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自主把握)。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未婚、离婚、丧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自主提示)
结婚的必备条件包括: (1)男女双方必须完全自愿; (2)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3)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根据我国《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材料有: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户口簿。 3.三张两寸红底的免冠合影照片。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果男女双方是复婚,且上一
二婚结婚该准备哪些证件?结婚登记是依据婚姻登记条例来进行的,而婚姻登记条例并没有对二婚三婚有特殊的规定,都等同于初婚一样,要带着双方的离婚证、户口本,然后在民政局做一个双方无配偶以及跟对方没有直系亲属这样关系的声明。 二婚有个特殊的情况在哪
办结婚证需要准备的东西,具体如下: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1、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