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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关于股东人数的规定主要有: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七十八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第五十八条,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
方法如下: 1、投资者退出方式: (1)通过股票上市退出企业; (2)通过股份转让退出企业; (3)管理层收购(MBO); (4)股权回购; (5)国内股权交易; (6)离岸股权交易。 2、股东退股的申请条件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
一、股份有限公司能收购有限公司 法律只是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一般不能收购本公司的股份,而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收购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收购公司一
向法院申诉。 公司法第36条规定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与05年修改前公司法相比,新公司法只是把原来的“抽回出资”变更成为“抽逃出资”,一字之差,却建立起一项新的法律制度。与新公司法第75条关于
关于公司股东退股的问题,1、股东不得退股为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违反之构成无效民事行为;法律之所以如此规定是为公司资本维持原则及公司债权人利益保护只考量; 2、股东可以将其对公司的出资进行转让,包括内部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参与《公司法》修订的学者的观点,这样就比较好地兼顾了有
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分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具体退出方式如下:股权转让《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方式包括公司股东之间转让和向公司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股份公司的股东退股的方式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最便捷的退出方式,如果受让方是公司股东,那么可以直接转让。如果是公司股东以外的第三方,则需要公司其他股东过半数的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公司股东还拥有优先购买权。因为公司法规定
公司股东退股,有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公司回购股东的股权,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性条件并在股东会决议中就该事项投反对票的股东才能行使回购请求权; 2,解散公司,解散公司有两种情形,一种是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解散公司;第二种就是股东请
股份有限公司应按照下列三种方式进行股权转让: 1、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方式进行; 2、股东以背书方式转让记名股票,转让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记载于股东名册; 3、股东以直接交付的方式转让无记名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