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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 (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 (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 (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一、什么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定罪处罚。如果以非法占有目的,采取欺骗手段骗取资金的,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最高法院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的司
非法集资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区别体现在很多方面,具体而言,二者的区别主要包括:主观目的不同,客观行为表现方式不同以及量刑幅度不同等方面。行为人非法集资的主观目的主要为,永久地非法占有公众存款,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主观目的为暂时占有公众存款。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量刑标准,是按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量,人数以及造成的损失来确定的。具体如下: 1、非法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既可以由自然人构成,也可以由单位构成,只不过自然人和单位构成该罪的时候,在立案标准和量刑标准上面是有不同的。个人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单位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在500万元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