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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八条又规定: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供原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亦明确规定:“证据材料为复印件,提供人拒不提供原件或原件线索,没有其他材料可以印证,对方当事人又不予承认的,在诉讼
无手印的欠条满足其他条件有效力。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手印并不是欠条生效的必要条件,只要欠条是对方自愿写的,并且有对方签字的,欠条就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
只要是有真实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对方亲笔写了欠条没有按手拇印也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要保存好。在多次催讨还是不还的时候,要在诉讼时效之内向法院起诉解决。如果合法的欠条超过了诉讼时效的话,再向法院起诉也是不会得到支持的。
虽然使用复印件,但是只要协议是各方自愿签订且不违法法律规定,也是有效的;但是三方协议当中是有约定的,经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体还要看真实情况,问题表述不清晰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
按手印同样具有法律效力。欠款相关单据,最后签字的时候有两种情况:单位往来款项:一般是签字盖章,这样既是为了表达庄重,也是为了证明属于单位往来款项。个人往来款项:个人借款(欠款),签字盖章或者签字按指印
建议收回一张。重复欠条如果被对方利用,债务人就需要多支付一份债款,但是如果债务人有证据能够证明这是一张重复的欠条,重复的欠条是没有法律效果的。并且根据谁诉求谁举证的原则,是需要债务人来举证的,这在实际
1、双方的基本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家庭住址); 2、打欠条的原因,写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 3、还款日期; 4、违约责任; 5、双方签字、摁手印,单位盖单位公章。
民法典第1042条主要是关于几类法律所禁止的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以及借婚姻索取财物。其中包办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强迫其缔结婚姻;买卖婚姻则是指婚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以索取大量财物为目
民法典第944条是:关于业主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的义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的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的,则业主不得以其未接受或者不需要接受该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如果业主逾期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合同原件的复印件不能作为认定合同存在的单独证据。即如果没有证据能够证明合同存在过,或者只有合同复印件、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作为单独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单单有复印件是不够的,还要找其他证据与之印证,形成完整的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