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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没有期限,法律依据是什么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没有期限,法律依据是什么

2024-05-12 10
普法内容
问题解答: 债权债务清算公告有期限,期限是六十日。法律规定,清算组应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五条  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n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n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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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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