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底薪和基本工资区别是什么
底薪和基本工资区别是什么

底薪和基本工资区别是什么

2022-09-30 3,300
普法内容
底薪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劳动者保险、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贴补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基本工资是劳动者所获得的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 底薪有责和无责的区别如下: 1、完成任务量的要求不同,无责任底薪是没有业绩要求的,而有责任底薪一般是要完成规定的业绩才能拿到相应的薪酬,但两种情形的工资都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2、责任底薪就是当完成了单位每个月制定的业绩量才能拿到的底薪,与公司获利无直接联系。对于得到无责任底薪需要付出什么,不同的公司有不同的要求,不少公司仅要求员工每天坐班或出去跑业务就可以给无责任底薪。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在我国基本工资和底薪的区别是什么呢?
    在我国基本工资和底薪的区别是什么呢?

    基本工资与底薪可以不一样。基本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各单位规定比一样。但一般是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各种补助、奖金等构成。底薪是指全部公司构成总合的起点,即最低每月1500元。月薪1500起与底薪1500含义相同,即最低1500

    2024-06-25 21
  • 基本工资和无责任底薪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基本工资和无责任底薪在法律上有什么区别

    两者均非法律术语,对此无规定。

    2024-07-10 29
  • 底薪和基本工贤有什么区别?合同上签的是最
    底薪和基本工贤有什么区别?合同上签的是最

    底薪即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基数。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根据员工所在职位、能力、价值核定的薪资,

    2024-05-08 8
专业问答更多>>
  • 在我国基本工资和底薪的区别是什么呢?

    基本工资与底薪可以不一样。基本工资是工资构成的一部分,各单位规定比一样。但一般是工资由基本工资、职务工资、津贴、各种补助、奖金等构成。底薪是指全部公司构成总合的起点,即最低每月1500元。月薪1500

    2022-07-05 15,340
  • xxxxx主播工资底薪与基本工资区别大吗

    1、基本工资一般会与绩效工资结合在一起。 2、底薪会与提成结合在一起组成工资。 3、底薪有时会分责任底薪和无责任底薪。 4、基本工资就是固定的。 5、你的工资只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就不会

    2023-04-04 15,340
  • 底薪和基本工贤有什么区别?合同上签的是最

    底薪即基本工资。劳动法规定的当地最低保障工资基数。基本工资,即劳动者所得工资额的基本组成部分。它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资标准支付,较之工资额的其他组成部分具有相对稳定性。具体来说,在企业中,基本工资是

    2023-07-23 15,340
  • 工资是底薪还是基本工资

    所有的,包括加班费,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

    2022-11-0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公司的资本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01:19
    公司的资本和股权有什么区别

    公司的资本指的是注册资本,是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金额。而公司的股权,指的是股东依据其认缴或实缴的出资金额,从而享有的股东权利。也就是说,股东享有股权的基础,是股东向公司认缴或实缴了对应的出资。而所有股东认缴或实缴的全部出资之和,就是公司的注

    972 15,340
  • 前科和案底的区别 00:53
    前科和案底的区别

    前科和案底,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区别,具体如下: 1、概念不同:前科一般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常用于有前科,即以前因故受到过刑罚。案底通常是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

    9,997 15,340
  •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01:24
    虚假出资和抽逃出资的区别是什么

    虚假出资,即公司股东应当按照公司章程或设立人间的合同约定,对公司承担一定数额价值的出资义务,但公司股东为避免自身相应价值财产完全转让给公司,而以实际价值远低于约定价值的非货币财产进行出资,伪造已实际履行完毕出资的客观状态。该行为会使公司虽然

    2,028 15,340
刘征鑫律师 刘征鑫律师

重庆合益律师事务所 | 高级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债权债务、企业法律顾问、婚姻家庭、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89-8367-2457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