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 2、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比如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非法拘禁,又具有殴打、侮辱情节
1、涉黑不是具体罪名,要看情节,就是看有没有持枪或者刀具,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其他一般人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也是无非拘禁,那么就不是黑势力。 2、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
非法拘禁情节严重的内容为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处罚标准内从重处罚;如果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1、非法拘禁他人人身自由24小时。2、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使用器械或者捆绑等恶劣手段,或者进行殴打、侮辱、虐待。3、非法拘禁,造成被拘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4、非法拘禁,情节严重,导致被拘禁人自杀
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非法拘禁罪从重处罚,仅限于“利用职权”的情形;没有利用职权的,不得从重处罚。 2、另外,应当注意,行为人非法拘禁具有多个从重处罚情节的,应在更大幅度上从重处罚。比如国家工作人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规定,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非法集资不是独立的罪名,刑法上非法集资的犯罪行为是指集资诈骗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而非法拘禁行为就受到刑法的明文规定,具体规定为非法拘禁罪。集资诈骗罪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的目的,使用诈骗手段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而
非法拘禁罪是一种继续犯,即犯罪的时间和犯罪的状态时同时存在的,也就是说,从开始以拘禁、禁闭等强制方法来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开始,到限制他人的人身自由的行为结束从而使得他人恢复自由状态之前,都可以算作非法拘禁的时间,中间是不存在间断的。在一般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