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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被告人犯两罪分别被科以拘役刑和管制刑,则选择拘役刑作为执行刑罚,管制刑被拘役刑吸收。拘役刑、管制刑均系主刑,不适用附加刑与主刑并罚时的并科原则。拘役刑、管制刑是不同刑种,不适用同种主刑之间并罚时的限制加重原则。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
1、有期徒刑与拘役的并罚的执行情况是这样的: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应当执行有期徒刑。此外,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2、法
我国刑法第四章规定了刑罚的具体运用,其中第四节规定了数罪并罚,对于一个被告人因数罪被分别判处不同刑罚的并罚原则,包括吸收原则、并科原则及限制加重原则。对于有期徒刑与拘役和管制的并罚,适用吸收和并科原则
关于你问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之间应当如何并罚这个问题我来告诉你吧。 刑法第六十九条对犯数罪被判处除死刑和无期徒刑以外的主刑的并罚作出了规定,但只对同种主刑的并罚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对犯数罪分别被判处有
对于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数罪并罚,我国刑法采用的是以限制加重为主的原则,兼取并科原则和吸收原则。目前关于拘役和有期徒刑实行数罪并罚并无明确的法律或司法解释可以适用,理论界和实务界主要有三种观点,即逐一执行
根据《刑法》第三十八条、四十二条、四十五条的规定,拘役管制不同于有期徒刑,其不能被有期徒刑所涵盖。管役、管制和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中规定的三种不同的刑罚。这三者中,有期徒刑最为严厉,拘役次之,管制最为宽松。 管制,是我国刑法规定刑罚方法
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管制与拘役的区别有以下几点: 1、含义与性质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 2、严厉程度不同。管制是相对自由刑,不属于拘禁刑,拘役是绝对自由刑,属于拘禁刑; 3、执行场所不同。管制是在社会上执行,拘役是在特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