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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协议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
问题,请看下文的详细介绍。一、文书送达问题: 1、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均在国内的其文书送达方式和国内居民离婚的文书送达方式一样在此不在赘述。 2、如果涉外离婚当事人有一方在国外的则可以采用下列方式:第一种情况是知道国外一方准确地址的: 1)依
一、中国公民向人民法院申请承认外国法院离婚判决,人民法院不应以其未在国内缔结婚姻关系而拒绝受理;中国公民申请承认外国法院在其缺席情况下作出的离婚判决,应同时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该判决的外国法院已合法传唤其出庭的有关证明文件。 二、外国公民向人
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婚的情况如下: 1、外国人、港澳台居民、华侨、出国人员未在中国内地结婚登记,要求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 2、男女双方未经依法登记结婚的; 3、法律规定的其他不能办理涉外协议离
有些情况,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离婚。此时,双方当事人还需诉讼离婚。男女双方或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办理离婚登记: 1、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的; 2、
涉外婚姻离婚手续的办理地:如果双方适用的是诉讼离婚,涉外离婚当事人向中国公民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针对涉
涉外离婚案件与其他案件一样,需要送达法律文书,但与国内法律文书送达方式不一样。根据我国新《民诉法》第245条规定: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下列方式:(一)
涉外婚姻离婚方式有以下两种: 1、男女双方在中国登记结婚后,一方出国,另一方仍居住在国内的,男女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处理达成协议,国外一方可以回国的,双方仍可共同到国内一方户籍所在地或出国人员出国前的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不分财产的情况一般有两种,分别是: 1、夫妻双方离婚时,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约定对财产暂行不进行分割的情况,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不予干涉; 2、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就可分性,且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如小产权房的分割,
离婚案件的上诉有两种,可以分为对离婚判决的上诉和不离婚判决的上诉。所以,二审不判离婚的情况主要有: 1、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有问题而裁定发回重审,这种情况二审法院一般不判离婚。例如,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二审法院认为一审法院关于离婚问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