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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保户死亡后土地管理使用权归谁所有?

五保户死亡后土地管理使用权归谁所有?

2024-06-11 15
普法内容
村集体应当收回五保户的责任田。责任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由村集体分给本村农户承包的。五保户在世时,将责任田流转他人经营,是允许的。承包人去世,责任田尚在承包期内,与承包人在同一户口簿上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其家庭成员续包;没有其他家庭成员的,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所谓五保户,应当是孤寡老人,其女儿出嫁已转出户口,就不是该村村民了,是不能续包的,该责任田由发包方收回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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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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