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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股东获得股权需满足的要求如下: 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 2、需依转让而取得; 3、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 等等。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
《公司法》规定只要是公司股东均可要求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及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没有对股东行使知情权的股权比例做出限制,其立法本意是保护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只要股东行使知情权时无以下情形
股东获得股权需满足的要求如下: 1、股权必须以有效股票来体现; 2、需依转让而取得; 3、转让人应该是无权利人,甚至包括股票盗窃者、股票拾得者;等等。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
股东知情权是公司法为了保障股东利益而设置的基础性的权利,它保障股东对公司运营状况的了解、决定聘用并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股东只有在充分了解公司信息的基础之上,才可以行使建议质询权,进而行使股东表
新增股东之后,股权比例分配没有明确的划分标准,主要要看新入股的股东出资是多少,再由股东召开股东会重新协议分配形成,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并申请变更工商登记即可。 股东就是属于公司入股的合伙人,一般只要出
股东知情权分为主动行使和被动行使。《中国公司法》关于行使股东知情权的规定如下: 首先,通过书面申请向公司申请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说明查询目的。公司15天内未回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公司法》第三十三
大部分情况下,债权人通过债务人的主动履行来实现其债权,但也有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未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此时债权人要想实现债权,可以考虑采取以下方式: 第一,针对暂时无履行能力的债务人,给债务人展期; 第二,针对已无盈利能力的债务人,以物抵债或
公司的债权债务并不由股东直接承担。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还是有限责任公司,都是企业法人。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能够以自己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度,对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
股东失联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股权变更,需要填写股权变更申请表,还需要去办理税务变更登记。具体办理程序为: 1、股权转让登记尚未完成,一方股东失联的,因工商登记争议引发民事纠纷时,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寻求司法救济; 2、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