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行政复议期间已经强拆的解释是什么,是如何回事
行政复议期间已经强拆的解释是什么,是如何回事

行政复议期间已经强拆的解释是什么,是如何回事

2024-06-22 7
普法内容
强拆,就是指由法院作为强拆主体实施对公民房屋的拆除行为。根据房屋征收的相关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新条例实施后,按照原条例作出的裁决,如果没有行政强拆的,也一律由法院强制执行。司法强拆的条是: (一)申请人主体条件 根据《条例》规定,申请人应为“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其余主体均无申请法院强拆的权利。 (二)申请期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条例》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不提起行政诉讼”,与“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是并列关系。即,当此二者同时满足时,政府才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若被征收人已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则政府无权直接申请“司法强拆”。由此可见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已成为“司法强拆”的阻却性事由。有观点认为,这一规定与《行政复议法》存在冲突。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而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行政复议期间不能申请法院“司法强拆”。事实上,申请“强拆”前的补偿决定属于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本身便是具体行政行为的阻却性事由。征收补偿决定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并未停止,而司法强拆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仅是对征收补偿决定的一种执行途径,《条例》将强拆权限全部交由法院行使,是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执行方式的特别规定,并不违反《行政复议法》的上述规定,二者在此问题上并不存在冲突。 (三)被申请人是否履行法定义务 “司法强拆”还应确定征收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是否届满,被征收人是否存在不搬迁的事实。任何强制执行的前提均是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在“司法强拆”过程中,同样需要具备这一事实要件。若被征收人主动履行补偿决定,“司法强拆”则失去了事实基础。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行政复议中强拆如何办?
    行政复议中强拆如何办?

    行政复议期间,不停止原行政行为执行。 这是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一项基本原则。 如果原行政行为决定拆迁,行政复议中强拆可以拆迁。 复议维持的话,可以继续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胜诉的话,强制拆迁后应作赔偿。

    2024-05-28 7
  • 应该如何解释行政复议机关,它的特征是什么?
    应该如何解释行政复议机关,它的特征是什么?

    特征是: 第一,行政复议机关是行政机关; 第二,行政复议机关是有权行使行政复议权的行政机关; 第三,行政复议机关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复议权,并对行为后果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行政机关。如各级人民政府、各级政府的组成部门包括公安、司法、海关。

    2024-06-19 13
  • 行政复议法全文解释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行政复议法全文解释是什么,法律如何规定

    《行政复议法》于1999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自1999年10月1日起施行。 一、立法依据和目的 (一)立法根据是《宪法》。 1、《宪法》第5条规定,一切国家机关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

    2023-11-08 6
专业问答更多>>
  • 是否已经行政复议,行政复议的程序是如何的

    行政复议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2022-07-27 15,340
  • 强拆属于行政复议吗,是怎么解释的呢

    针对关于强拆属于行政复议吗的规定,根据《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一)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二)行政复议机关

    2022-08-11 15,340
  • 行政复议被驳回后的被告是如何解释的呢

    1、针对行政复议被驳回后的被告的规定,一般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 2、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

    2022-08-07 15,340
  • 行政仲裁和行政复议的区别是什么,是如何解释的

    行政仲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属于我国行政司法的主要内容,也是公民求助或诉讼的重要法律途径。行政仲裁是指有管辖权的行政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法对其内部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出最终裁决的一种行政司法行为。通俗的

    2022-08-03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01:17
    行政复议的期限有多长

    行政复议的期限包含两层意思,首先是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其次是行政机关受理复议后作出复议决定的期限。 关于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我国行政复议法明文规定,公民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造成侵犯时,可自其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

    351 15,340
  •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01:23
    假释在法律上是如何解释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犯罪分子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危险性,且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其次,如果犯罪分子

    1,169 15,340
  • 行政诉讼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01:00
    行政诉讼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是多久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期限在法律上的规定是不一样的,关于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是从公民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起算的。关于行政诉讼,它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先经过行政复议再进行行政诉讼,这种情况下按照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期限是十五日,是从公

    2,993 15,340
行政复议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赵佳律师 赵佳律师

北京衡宁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公司法、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136-8115-4805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