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工业垃圾倒生活垃圾站也要处罚吗
工业垃圾倒生活垃圾站也要处罚吗

工业垃圾倒生活垃圾站也要处罚吗

2020-04-26 53
普法内容
工业垃圾倒生活垃圾站也要处罚。依据法律规定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造成工业固体废物扬散、流失、渗漏或者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以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六十八条 产品和包装物的设计、制造,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清洁生产的规定。国务院标准化主管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技术条件、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状况以及产品的技术要求,组织制定有关标准,防止过度包装造成环境污染。 生产经营者应当遵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的强制性标准,避免过度包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过度包装的监督管理。 生产、销售、进口依法被列入强制回收目录的产品和包装物的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该产品和包装物进行回收。 电子商务、快递、外卖等行业应当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优化物品包装,减少包装物的使用,并积极回收利用包装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商务、邮政等主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 国家鼓励和引导消费者使用绿色包装和减量包装。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抓住怎么处理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抓住怎么处理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被抓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般都归为固体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可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也可以出

    2021-12-11 162
  • 捡垃圾时被倒垃圾的车倒垃圾砸伤,该怎么办?
    捡垃圾时被倒垃圾的车倒垃圾砸伤,该怎么办?

    倒垃圾作业,应当安排人员负责倾倒现场安全管理,倾倒方存在过错,应当赔偿。

    2024-06-29 31
  •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放在一起会被如何处罚?
    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放在一起会被如何处罚?

    如果有人将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被抓之后,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一般都归为固体废物。

    2020-07-14 620
专业问答更多>>
  •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抓住怎么处罚

    法律分析 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倒在一起会受到的处罚为会被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2023-12-23 15,340
  • 捡垃圾时被倒垃圾的车倒垃圾砸伤怎么办

    倒垃圾作业,应当安排人员负责倾倒现场安全管理,倾倒方存在过错,应当赔偿。

    2022-11-01 15,340
  • 生活垃圾乱倒罚款标准有哪些

    对于乱到生活垃圾的罚款标准不能一概而论,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如果个人乱到生活垃圾,罚款的标准是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但最多不超过1000元,单位乱倒垃圾的,罚款标准是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

    2023-09-24 15,340
  • 生活垃圾转运站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按照《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47》的要求,中转站选址应满足下列要求: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要求。2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3设在交通

    2022-03-12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个人偷倒工业垃圾怎样处罚 01:04
    个人偷倒工业垃圾怎样处罚

    偷倒工业垃圾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需要由公安机关进行行政处罚,可能会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甚至会处以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同时,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偷倒工业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可以由当地的环保部门和检察机

    5,399 15,340
  •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 01:07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

    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处罚依据是:《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具体如下:1、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处置生活或者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2、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处3000元以下罚款;3、将危险

    6,657 15,340
  •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01:09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

    城镇垃圾处理费征收范围如下:本市建成区、城区所属建制镇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医院、部队、企业、个体经营者、居民户、暂住人口等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三县一市垃圾处理费的收缴方式和标准,由各县、市人民政府具体制定。根据

    5,374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吴莉律师 吴莉律师

广东天穗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公司法、婚姻家庭、合同纠纷
咨询律师
186-2004-794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