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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履行债务加倍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后,被执行人逾期履行生效判决书的。在延期履行期间,权利人是可以申请加倍支付利息的,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自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计算。加倍部分债务利息
(1)执行款=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清偿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清偿的法律文书确定的金钱债务×同期贷款最高基准利率×2×迟延履行期间。
经双倍计算的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的双倍部分债务利息。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按照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方法计算;生效法律文书未确定支付利息的,不予计算。债务倍增部分利息的计算方法为:债务
逾期履行的加倍债务利息的计算通过债务人没有清偿的,除了一般债务之外的金钱债务,还有逾期履行的时间进行计算,并且需要乘以万分之 1.75.可以形成最终的逾期履行的加倍债务的利息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中加倍是如何解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发生于法院判决生效以后,系因债务人没有于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而导致的利息。因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这是法律赋予人民法院生效判决和裁定法律效力而
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计算后的“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是一个整体概念,包括迟延履行期间的一般债务利息和加倍部分债务利息两部分。一般债务利息,是指在生效法律文书中,根据民法典等实体法规定所确定的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是指在
迟延履行利息接受者是执行案件的申请人,申请人可以主张,也可以放弃,所以区分情形处理。 第一种,执行依据的法律文书(通常是判决书)已明确被告知如果被执行人不按期履行,申请人按《民诉法》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然而申请人没有申请的
主债务履行期就是债务的履行期限,而债务的履行期限一般都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限。并且,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债务人在约定期限内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向法院请求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三年之后,债务转为自然之债,债权人不具有要求强制履行债务的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