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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房产证上加名字: 1,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的,结婚后,配偶名字也想加为房子的共有人,则需要走房产交易的程序,即通过二手房转让或者赠与的方式,这种情况下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等税费。 2,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需要提供房产证、
如果婚前财产在婚后加名,属于赠与,过户后没有特定的理由不能要求取消过户。除非受赠人也就是被加名字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形: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可以考虑提起诉讼撤销赠与。
这个问题还是比较明确的,如果婚前就确定能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前就签订了买卖合同、动拆迁补偿协议之类),应当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无论产证实际的办理时间是否是在婚后。至于动拆迁,可能考虑得因素比较多,比如是否考虑到配偶的因素(实际办理动拆迁中很可能
“房产加名”即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主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房屋产权增加共有人,这种情况按转移登记中的“赠与”、“买卖”方式依据双方申请办理。其中,属于赠与的,夫妻双方需先到处办理
1、婚前财产加名后,一般是不能取消的,因为此时房屋属于过户状态,过户后当事人没有特定的理由的不能要求取消过户。不过如果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利益,或受赠人不遵守赠与合同中所约定的内容
一方个人的婚前房产如果已经过户了,那么撤销是基本不可能的;房子还未过户,可以在过户之前申请撤销;房产进行了赠与公证但未过户,可以通过公证撤销。具有社会公益的无法撤销。
我的看法: 1、房子加名婚前财产可以确定这属于婚前财产; 2、加名需要你们夫妻双方持房产证原件、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身份证等原件到房管局确权登记部门办理增名手续,费用就是工本费没有多少; 3、因房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产是其婚前财产,系个人财产,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但是,如果后来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的,该房产将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至于要如何分割,根
一方个人婚前购买的房产,在结婚之后是可以加上配偶的名字的。如果房屋本身没有贷款的话,那么只需要提交房产证,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房产证增加配偶姓名的事宜。需要缴纳的费用就是工本费,贴花费等费用。如果房屋是有贷款的,那
夫妻离婚时,应同时就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 例如夫妻结婚后所取得的工资、奖金等收入,通过生产、经营所获取的收益等都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但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如果因为身体受到伤害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