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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红瑞木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普通人腐化堕落,而又没有艺术价值或者科学价值的出版物: (一)淫亵性地具体描写性行为、性交及其
涉黄介绍客人属于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法律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黄如果是卖淫、嫖娼的,是属于行政拘留的,属于治安案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
扫黄:打击卖淫团伙涉黄:涉嫌卖淫嫖娼嫖黄:嫖娼
黄色是否会被判刑取决于具体行为。如果只是嫖娼,不涉嫌刑事犯罪,属于治安违法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诱惑、容忍、介绍卖淫罪使卖淫活动泛滥,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这里的“他人”主要是指妇女,但也包括了男子。他人可以是单人,也可以
涉黄无非三种形式,一是文字的(包括电子文字信息),二是影像的,三是声音的。根据《关于认定淫秽及色情出版物的暂行规定》第二条淫秽出版物是指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具有下列内容之一,挑动人们的性欲,足以导致
涉黄被捉到的判刑,具体如下: 1、卖淫、嫖娼的,会被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较轻的,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的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 3、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会被公安机关处5日以下
网络涉黄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刑如下:1、以牟利为目的,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目前网络直播盛行,不少不法分子利用直播平台进行涉黄行为的传播。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为人在直播平台从事直播涉黄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我国刑法的传播淫秽物品罪、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以及组织淫秽表演罪。若直播播主仅是涉黄进行淫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