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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将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并在婚前已经取得房屋产权证,那么该房产在婚后增值的部分,若是因为市场行情而自然增值,就应当属于“自然增值”,其增值部分认定为房产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一方在婚前支付首付款并按揭贷款
诉讼离婚后,由于法院判决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对法院生效后所涉及的财产本没有要求重新分割的权利。但是对于特殊情况下的离婚后财产纠纷法律还是规定了救济的措施的。 1、离婚时漏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要求对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重新分割; 2、发现另一方有
房屋增值部分的分割:如果是一方在婚前购买的房屋,婚后共同还贷,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应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购买房屋,所产的房屋增值部分,自然而然的也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等分割。
需跟进具体情况分析处理。如果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对增值部分没有贡献的,一般按照个人财产处理,离婚时,无论是个人婚前财产,还是增值部分,都按照个人财产处理,不予分割。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该增值
如果对方对增值没有贡献,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有权分割,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自然增值,对方有权分割。如双方有财产协议,按协议办理。
婚后购房,产证上夫妻二个都有名字,离婚房产分割考虑贡献应当是二个人平分,当然剩余的还贷也是二人平分。法官这样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婚后购房,产证上夫妻二个都有名字,离婚房产分割考虑贡献应当是二个人平分,当然剩余的还贷也是二人平分。法官这样处理没有什么问题。
首先,一方的婚前财产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增值部分,也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配偶无权请求分割。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其个人财产,也就是说,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为个人财产。虽然该房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
购房时,不管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只要是用一方婚前财产购买的,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个人财产不予分割。如果购买的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则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房屋增值部分就不需要单独列出予以分割了。如果
1、夫妻一方婚前购置的房产,婚后除了自然增值和孳息外,其他收益都属于夫妻的共有,这部分收益可以平分。2、若是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房产增值的部分也应该属于夫妻共有,原则上应该平分。第一种计算方式为:对应增值部分等于夫妻共同还贷部分除以房屋总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