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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上年度月均工资总额的1.5% ,缴纳失业保险费。 职工按照本人上年度月均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工资基数无法核定 ,按照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职工缴费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
劳动者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的缴费比例为工资总额的2%,个人缴费比例为本人工资的1%,由所在单位从本人工资中代为扣缴。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者可以领取失业
不能,领取失业金得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因此,自己辞职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那么,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情形有哪些呢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单位解除21年工龄的员工,没缴过失业保险,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依法补缴失业保险金,劳动者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在解除劳动关系60日内依法办理失业保险金领取登记。失业金领取条件: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
1、要求单位补缴社保不存在时效限制。 2、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 3、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的数额外,从欠缴
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如下:参保职工个人按本人工资总额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参保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单位缴费基数和费率:国家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机关、驻鲁部队所属机关事业单位按照应参加失业保险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
用人单位不会为劳动者开失业证明。劳动者从用人单位离职的,不会为劳动者开具失业证明,只会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且在证明上写明劳动者的离职原因,非因本人意愿离职的,也会在证明上进行注明,劳动者要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当持本单位
单位漏缴社保的补缴如下: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需要补缴的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