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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同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是否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021-04-08 212
普法内容
同居期间一方负债,另一方一般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如果该债务是因为双方共同生活产生的,则应当共同偿还,一般产生的债务原因包括合同纠纷、侵权行为、不当得利等。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 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 第二百零七条 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第二百零八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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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金龙律师 孟金龙律师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继承、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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