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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公司法规定,除因合并、分立而导致的公司解散外,公司必须经清算方可终止。清算即为清理公司财产的过程,通过清算程序了结公司所有法律关系(主要是债权债务关系)清算组宣布债务清算工作报告和财产分配方案。并使公司债权人和公司股东等人的利益得以实现。
不能。 公司解散不可以不支付债权人债务。公司解散的,清算组应当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在清算完财产后清偿债权人债务。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进行赔偿。
公司资不抵债可以解散清算。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破产程序终结后,管理人向破产人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1、法定代表人,若是持有相应的股权,则是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都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2、法律依据《公
债权人不能要求解散公司进行清算。只有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有权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申请理由符合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1、可以。一般来说,股东在公司注销后,发现公司对外尚有债权或其他财产权益的,可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主张权利。主张权利后,所实现的债权由股东按出资比例分配。 2、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债权人不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公司的法人是不可以向公司借款的。 我国法律已经作出规定,公司不能直接或者是通过子公司,借钱给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但是并没有禁止向法定代表提供借款,如果公司章程中,也没有规定不能向法定代表人借款的约定,履行一定的公司内部程序,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