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银行代发工资能否以丈夫工资抵销妻子借款
银行代发工资能否以丈夫工资抵销妻子借款

银行代发工资能否以丈夫工资抵销妻子借款

2021-04-07 81
普法内容
不可以的。 法定抵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 2、互负债务须为到期债务。 3、互负的债权种类、品质要相同。 4、该项抵销权的行使必须为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所允许。
根据《民法典》第568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丈夫借款可以以妻子的工资抵销吗?
    丈夫借款可以以妻子的工资抵销吗?

    不可以的。 法定抵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 2、互负债务须为到期债务; 3、互负的债权种类、品质要相同; 4、该项抵销权的行使必须为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所允许。

    2021-01-03 94
  • 发工资妻子可以用其妻子的工资抵销贷款吗?
    发工资妻子可以用其妻子的工资抵销贷款吗?

    银行代发工资不能以丈夫的工资抵销妻子的借款。抵销需符合的条件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且一方同意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而上述情形不符合该抵销的条件。

    2021-01-19 120
  • 妻子的工资能否偿还丈夫的债务
    妻子的工资能否偿还丈夫的债务

    如果担保之债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则可以划拨妻子的工资来偿还丈夫的债务。 因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获得的工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应当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反之如果担保之债是一方个人债务的,则不能划拨妻子的工资来偿还。

    2021-02-08 124
专业问答更多>>
  • 丈夫利用妻子的工资可以向银行提出借款吗

    不可以的。法定抵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 2、互负债务须为到期债务。即双方当事人各自的债权均已到了清偿期,只有债权已到清偿期,双方当事人才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也才能主张抵销

    2022-08-26 15,340
  • 丈夫放贷给妻子的工资能抵扣贷款吗

    不可以的。 法定抵销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必须互负债务; 2、互负债务须为到期债务; 3、互负的债权种类、品质要相同; 4、该项抵销权的行使必须为法律规定和合同性质所允许。

    2023-03-05 15,340
  • 妻子工资被冻结丈夫能否提前分割

    丈夫工资被冻结妻子不能以分割共同财产为由解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只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

    2023-08-17 15,340
  • 丈夫在外面借款,现在妻子死亡,丈夫是否可以要求妻子偿还银行贷款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外的欠款,法律上首先推定的是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金妻有证据证明金欠王的38万债务是金个人的债务,否则,法律即认定为他们的夫妻共同债务。 作为共同债务,其中一个债务人死亡的,作为债

    2022-03-27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丈夫欠款妻子该承担吗 01:24
    丈夫欠款妻子该承担吗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 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

    4,012 15,340
  • 丈夫借钱不还妻子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01:55
    丈夫借钱不还妻子需承担还款责任吗

    关于夫妻离婚时债务的承担问题,有以下三种情况:1、以夫妻双方的共同名义出具的借据,或者夫妻双方共同求借的借款,不管该笔借款用于何处,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对其均有全部清偿的义务。除此之外,一方假借配偶的名义共同借款的,如果债权人

    1,633 15,340
  • 丈夫有病妻子能离婚吗 01:15
    丈夫有病妻子能离婚吗

    丈夫有病,妻子也可以离婚。在我国,法定禁止离婚的情形只包括了以下两种情形:1、双方属于军婚,也就是一方是现役军人,军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就不能解除婚姻关系;2、女方正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是怀孕后分娩的一年内,或者是终止妊娠的半年内。只有上述两种

    4,224 15,340
丰培铭律师 丰培铭律师

天津东方律师事务所 | 专职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刑事辩护、继承
咨询律师
185-0044-7788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