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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不接受传票可以留置送达。法律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
被告拒绝接收传票的可以由法院直接送达,或者用其他的方式送达。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地址确定,可以留置送达,可以找共同生活家庭成年人接收。如果就没有地址,还可以公告送达,相信所有的问题,程序上都是可以解决的。
被告人换手机号码接不到传票的,可以提供被告地址,如果还不能收到传票的,可以公告送达。法律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送达必须符合下列要求或规则: (1)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既可以在法院的公告栏、受送达人原住所地张贴公告,也可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法律对公告方式有特殊要求的,应按要求的方式进
既然已经进入到诉讼程序,法院自然会根据规定走程序即可。被告不来,那按程序缺席审理便是。一般来说,被告缺席,视为其放弃答辩、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当然,因为被告缺席,无法通过被告自认的方式确认案件事实,
不接受,法院可以采取留置送达,或公告送达方式来送达传票。不影响开庭审理。《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
传票是法院用于向诉讼当事人送达开庭通知的文书,传票本身不应有你所说的内容.我估计法院在送达开庭传票的同时还送达了原告的起诉状,你所说的内容应是起诉状上的.两次起诉状的内容有一些区别,这在实践上是有可能
民事诉讼被告不出庭,一般有以下的两个后果,具体如下:1、如果被告拒不到庭应诉,也就意味着被告已经放弃了为自己辩护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审理,甚至还可以作出缺席判决;2、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可以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进行调解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如果找不到被告的,也应该及时向法院起诉。在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的,可以由法院公告送达并缺席审理和判决。在判决生效后,应向法院申请执行,可由法院依法处分对方的财产,或采取限制高消费、加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执行措施,以促
行人横穿马路被撞的责任要看具体情况而定,需要经交警认定才知道。一般分为: 1、机动车全责,行人无责: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 2、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