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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求假释的。
刑法中假释特殊情况是:国家政治、国防、外交等方面特殊需要的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关于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假释所需要执行刑期的限制。
以下情况属于特殊收养:女性由无配偶男性收养的,无配偶者,即因未婚、离婚或丧偶而处于非婚姻状态的人;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对继子女的收养;以及对孤儿、弃儿或残疾儿童的收养。
2006年1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此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对未成年罪犯的减刑、假释,在掌握标准上可以比照成年罪犯依法适度放宽。未成年罪犯能认
特殊情况假释的情形包括: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的;罪犯具有有关部门需要的相关技能的;丧失活动或行动能力的罪犯。根据《刑法》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
(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突出的立功表现 (2)罪犯已经基本丧失活动能力,并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会再危害社会 (3)罪犯有专门技能,有关单位急需使用 (4)罪犯家庭有特殊困难,需本人照顾,请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三款规定:罪犯积极执行财产刑和履行附带民事赔偿义务的,可视为有认罪悔罪表现,在减刑、假释时可以从宽掌握;确有执行、履行能力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减刑条例与限度”的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在其服刑期间,认证遵守监狱规定,积极接受劳动改造,并确实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出现以下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给予减刑
可以拒绝收房的情况如下: 1、没有取得住宅质量保证书、使用说明书和竣工验收备案表的; 2、开发商没有任何原因就延迟交楼,在催告之后超过三个月才交房的; 3、没有得到批准,开发商就对房屋结构和约定的配套环境进行改变的; 4、开发商经批准对房屋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终止合同: 1、双方已经履行了债务; 2、抵销权人行使了债务的抵销权; 3、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按照法律规定将标的物提存; 4、债权人单方面地免除债务人的债务; 5、债权债务归于同一人; 6、其他标志着合同的权利义务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