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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去世后承包的土地还没到承包期限的,如果承包“户”还在,则不发生继承问题,子女不能继承,村集体也不能将土地收回。如果承包经营家庭消亡的,则子女不能继承,而应由村集体收回,但如果承包的是林地,则子女可以继续承包。
父母去世后承包的土地还没到承包期限,其户内子女可以继续使用。 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的家庭消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发包方应当收回承包地,户内仍有人口的,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问题解答: 父母去世继承土地的方式是如果该土地是承包地,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如果土地是建设用地,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则只能继承使用权。
父母去世继承土地的方式是如果该土地是承包地,继承人需要到农业部门办理承包经营权的变更手续;如果土地是建设用地,则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是农村宅基地则只能继承使用权。
不知道你说的是不是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地,如果的话,这就要看你小爷和小奶奶分地的时候户口是不是在你们的户口上,如果是你小爷和小奶奶是在一个户口上并且分得的土地,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承包地是以户为单位承包,
对此我国《民法通则》第八十条作了原则性规定,即“公民、集体依法对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依照法律由承包合同规定”。同时,《农业法》亦规定:
1、根据我国《民法典》以及相关的司法解释,如果没有遗嘱继承或者是公证继承的情况下,法定继承由具有继承权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配偶、子女为第一顺序继
父母过世后,孩子要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具体来说,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另外需要注意,申
老公的爸爸的遗产,有遗嘱的,遵循遗嘱;没有遗嘱的,由配偶、子女、父母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儿媳不是法定继承人,没有继承权。丈夫先于公公死亡的,由丈夫的子女代位继承。代
子女继承父母的房产应当申请登记过户。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可知,子女办理房屋过户前,需先到父母户籍所在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再去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后,才可以办理房屋过户。申请过户还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