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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中,对集体企业的改制存在许多类型,但基本类型仅有二种。一种类型简称狭义的集体企业改制,是指被改制的集体企业的原管理者成为改制后新设立公司(企业)的股东,另一种类型简称为广义的集体企业改制,是指被改制的集体企业的原管理者不是改制后新设立公
1、员工月平均工资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或3倍以上的,可按不高于企业月平均工资3倍的标准计发。企业经营者也应按照上述办法执行。 2、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企
1、“退职费”与“一次性补偿金”是有何区别的。国发〔1978〕104号文规定,“不具备退休条件,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签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人,应该退职。”国税发〔1996〕203号文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改革企业体制的简称是企业改制。 企业改制安置员工有以下方式: 1、员工身份置换。 2、买断工龄。 3、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 4、拖欠、欠缴费用的支付。 《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
集体企业改制以后,改制企业职工安置基本上是两种情况:一种是给予工龄买断,一次性发放经济补偿金,解除劳动关系。另一种就是继续上班,原来集体企业中的职工成为新企业的正式工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享受企业工龄
改制企业党员安置: 一、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实施关闭破产国有企业中加强党的工作的意见》规定,地方党委和关闭、破产企业原上级主管单位党组织,在制定关闭、破产方案时,应将企业党组织的设置、隶属关系调
1,一刀切,就是切断所有的安置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并赔偿损失,此方法最直接简单,采用的单位很多2,安排在就业,这个我就不说了,哪里有用到哪里去关键还是要看改制的政策,结合起来考虑问题
一些省市对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进行了规定,如北京市就对此做了规定。北京市规定拆迁企业员工的安置费标准按照上个月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 如果拆迁中企业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员工的安置费用就应当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计算。依据《
国企改制人员安置方案:各级政府对国企改制最根本的要求只有两个, 一、是保证在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不流失; 二、是保证改制后职工队伍的稳定。 人员安置是国企改制过程中最重要也是最复杂的问题。对于国有企业改制,国家提出大的原则是要保障国家、集体和
事业单位改革人员安置最新办法的主要规定是:根据党政、事业单位改革方案中,对于人员转隶方面的规定要求,所有涉改人员,如果距离退休年龄不足5年,可以在人员转隶阶段,申请提前退休,不受工作年限限制。 这条规定,对所有参改人员均有效,当然也对公立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