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特殊侵权责任是什么
特殊侵权责任是什么

特殊侵权责任是什么

2024-06-30 8
普法内容
特殊侵权责任又称“特殊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是指当事人基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仍应对他人的人身、财产损失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特别规定,民事主体在其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特殊侵权责任不适用民法关于民事责任构成的一般规则,其责任构成无须具备侵权责任的全部要件;在归责原则上,通常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其责任也不限于由行为人本人承担。依照《侵权法》规定,民事主体在其行为造成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特殊侵权责任概念和特征
    特殊侵权责任概念和特征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概述 (一)特殊侵权责任的概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运用,经济生活条件,生活方式的改变,新的损害不断涌现,而且一些损害后果极其严重,如果拘泥于侵权行为的一般规定,适用于侵权行为的赔偿原则,受害人就会得不到赔偿,影

    2024-06-18 44
  •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二者有什么不一样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二者有什么不一样

    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的区别 1、归责原则适用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特殊侵权行为则依民法典和有关民事法规的规定,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和公平责任原则以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2、责任构成要件的区别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

    2024-07-06 33
  • 应该怎么解释特殊侵权责任
    应该怎么解释特殊侵权责任

    (一)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行为 职务侵权行为,或称职务侵权损害行为,是指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行为。 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

    2024-04-25 13
专业问答更多>>
  • 什么是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免责意识是什么?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状况是国家机关或其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侵权的免责、产品质量侵权的免责、高度危险作业侵权的免责、污染环境侵权的免责、地面施工侵权的免责等。 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情形具体如下: 1、国

    2021-10-19 15,340
  •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有哪些

    特殊侵权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若干规定,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

    2022-02-12 15,340
  • 过错推定是特殊侵权吗,责任怎么算

    不是。特殊侵权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的特别规定侵犯他人财产权或人身权致人损害的违法行为。特殊侵权行为的构成与一般侵权行为不同。 过错推定,也叫过失推定,在侵权行为法上,就是受害人在诉讼中,能证明违法行为与

    2023-11-03 15,340
  • 特殊侵权责任举证责任如何分,怎么规定的

    特殊侵权纠纷的举证责任主要如下: 1、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2、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

    2023-12-01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01:10
    特殊累犯是什么意思

    累犯分为一般累犯与特殊累犯,特殊累犯不同于一般累犯。特殊累犯,是指因犯国家规定的特定之罪,并且已经受过刑罚处罚,其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又犯该特定之罪的犯罪分子。国家对于特殊累犯的打击程度要高于一般累犯的打击程度。特殊累犯,要求犯罪分

    1,652 15,340
  •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是什么责任 00:53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是什么责任

    侵犯人格权是属于侵犯民事权益的行为,侵权人要承担侵权的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除上述所说的人格权外,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

    2,531 15,340
  • 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什么责任 00:55
    侵害他人名誉权承担什么责任

    不法行为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损害他人的名誉权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名誉一般是指,人们对于公民或法人的品德、才干、声望、信誉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综合评价。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

    2,592 15,340
损害赔偿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律所主任

擅长:民事诉讼、房产纠纷
咨询律师
400-110-201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