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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孩子均可以补办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医学证明可去孩子出生医院或由当地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机构办理。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交的材料: 1.监护人填写《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申请表 2.助产单位相关原始病历复印件或接生证
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的填写如下: 1、新生儿姓名须使用规范字,不能使用繁体字、简化字(目前参考资料为《新华字典》第十版,没有括号的字); 2、新生儿姓名、母亲信息、父亲信息、家庭地址栏由新生儿母亲填写并签名,领证人栏由领证人填写并签名
1、《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丧失原始凭证的情况要求补发的,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
登记时,最重要的证明材料是有关部门出具的《出生医学证明》。填表及办理出生证明的注意事项:1、填表要求婴儿姓名一栏可空,但其余填表项需如实填写,不能留空。婴儿父母的姓名应与住院时的身份证和病历一致。婴儿
①出生证明—换发的情形: 《出生医学证明》是记录居民出生时本人基本信息及出生时其父母相关情况的证明文书,当其中小孩的姓名改变、父母亲的相关资料、国籍等发生变化时,就需要向相关机构进行换发出生证明。如果
国务院办公厅1月14日印发《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意见》规定,未办理《出生医学证明》的无户口人员,在助产机构内出生的,本人或者其监护人可以向该助产机构申领《出生医学证明》;在助产机构外出生的
独生子女证遗失或者损毁,可以补领。补领《独生子女光荣证》应当提交领取过《光荣证》的相关证明材料,需要提供原证办理时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作为补办材料。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审批表》一式四份,分
没有结婚证办理出生证明的,需要到县级以上的卫生部门申请办理。因为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最直接、最原始的身份证明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的专属权力。只需要提供父母的相关信息,那么就可以申请办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不需要带着结婚证,只需要带着父母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可知,发生医疗事故后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发生医疗事故,可以由
补办出生证的流程如下: 1、去原来新生儿出生的那个医院,找原来的科室开出当时的住院分娩医学情况证明说明,此时需要提供父母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等材料; 2、新生儿的父母去当地妇幼保健所,领取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书面申请要写明孩子出生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