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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三金不属于彩礼的,则离婚自然不需要退还;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的,则离婚一般也不需要退还,但如果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或者给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则双方最终离婚了,作为彩礼的三金是需要退还的。
女方提出离婚的酒席钱是不需要退的,彩礼钱一般也是不需要退的,但是如果存在下列情况的,则夫妻离婚后如果男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女方需要退还: 一、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二、婚前支付彩礼导致男方生活困难。所谓生活困难,指依靠个人财
离婚女方要将彩礼三金退回到男方手里,但是要符合法定退还条件。法律规定,如果男方因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或者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那么在离婚后女方就应当退还男方给付的彩礼三金。如果夫妻间没有出现上述情况的,那彩礼三金
1、如果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
视情况而定,如果三金属于彩礼,男女双方没有登记结婚的,可以要求对方退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主法于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
离婚女方三金是一般情况下是不予退还的。除非说存在着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
1、视情况而定,一般不用,符合条件的彩礼才退。 2、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符合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3、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
男方提出离婚女方一般不退彩礼,符合以下条件,给付彩礼人可主张退还彩礼: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没有共同生活; 3、给付彩礼人因给付而生活困难。 根据规定,结婚前给付彩礼的,必须以离婚为前提,才能考虑支持返
彩礼,又称聘礼,是指男方按照当地习俗,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物,以表示与对方缔结婚姻的诚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彩礼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一般是不用归还,也不用进行分割的。但是存在例外情况。根据相关司法解
夫妻双方结婚不到半年,在离婚的时候是否需要退还礼金,需要分情况来讨论。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同时已经进行了实质的夫妻生活,就意味着已经实现了男方在结婚的时候,赠与女方礼金行为的目的。换句话说,赠与礼金属于带有目的的附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