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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养费减低的条件: 1、支付抚养费一方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一、要求增加抚养费的理由有哪些离婚后,父母的任意一方能否随意增加或减免抚养费的,需要符合什么条件才可以变更抚养费。那么,具体来说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提出变更抚养费呢?决定抚养费数额的客观因素可能会随时间的推移而发生变化,所以,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
如果符合减少抚养费的条件,是可以起诉减少抚养费的。
(一)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其再婚一方配偶愿意负担继子女的抚育费的一部或全部时,他方承担的抚育费可以减少或免除。但如果继父或继母不愿再负担或无力再负担该项费用时,有给付义务一方的生父或生母一方按原定数额
不给抚养费也可以争取抚养权,但是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但是需要注意,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并不是争取孩子的抚养权,而是在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就已经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作出相应的安排。因此,不直接抚养未成年子
我们通常所说的抚养费,是指夫妻双方离婚时,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给予子女的抚养费。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抚养费一般是按照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月总收入的20%至30%确定。除此之外,法院
首先,如果父母双方都愿意变更抚养权的,可以自行订立变更抚养权的协议,以此变更孩子抚养权。但是,如果父母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变更抚养权的,另一方就要起诉进行变更。相关司法解释规定,法定的允许变更抚养权的情形包括:1、原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