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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能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如下: 1、工资卡、工资存折、工资条或其他工资发放记录、员工花名册; 2、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记录; 3、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职务身份的证件; 4、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
可通过下列证据予以证明: 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强有力的证据。 2、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 3、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 4、房贷收入、缴税证明。 5、考勤
正常情况下,应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处理,即劳动者主张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应由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但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往往有些证据材料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劳动者很难举证。所以,法院也规定了相应的应由用人单位
一、怎样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劳动者首先应该证明劳动者与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1、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每个人的情况可能不一样,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若需要,可约见律师,详述情况,请律师制定举证方案。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立刻解
劳动者要想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可以采用下面几个证据: 1、工资发放记录,如盖章的工资条、工资卡的银行记录2、胸卡、门禁卡、工作证、工作卡或工作记录单(表)3、社会保险记录,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是证明存在劳动关
没劳动合同的,可以通过其他的文件确定劳动关系。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的,可以通过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确定劳动关系,还可以通过用人单位
解除劳动关系方式,具体如下: 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我国劳动法并没有严格规定,劳动关系以及劳务关系的性质。但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存在较大区别。二者最主要的区别就在于,劳动关系受到劳动法律制度的周全保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劳务关系就要受到一般民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