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法师兄 > 律师普法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2020-01-12 101
普法内容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在主观方面为过失;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过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三条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律师普法更多>>
  •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必须成立失职罪吗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必须成立失职罪吗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应是: (一)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三)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四)客观方面表现为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

    2020-01-26 146
  • 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如何认定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认定是, 1、主体是属于动植物检疫机关的工作人员,也就是专门负责动植物检疫的检疫员; 2、检疫工作人员发生了违背法定职责的行为,对应当检疫的并未进行检疫,或检疫证明延迟作出以及检疫证明内容具有不正确性; 3、因前述行为造成

    2020-12-05 110
  • 动植物检疫失职属于犯罪吗
    动植物检疫失职属于犯罪吗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2022-04-14 447
专业问答更多>>
  • 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满足下列要件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主观方面由过失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和国家利益; 4、客观方面

    2023-11-19 15,340
  • 2022年刑法的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

    2022-11-12 15,340
  • 什么样的情况才算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只有满足以下要求,才构成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主观要件:主观表现为过失; 主体要件:主体是动植物检疫机构的检疫人员; (3)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 (4)客观要件:表现为动植物检

    2021-11-23 15,340
  • 什么是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刑法第413条第2款),是指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物品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致使国家追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022-06-28 15,340
法律短视频更多>>
  • 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01:04
    盗窃罪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什么

    盗窃罪具体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点: 1、它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在主体方面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以构成主体

    836 15,340
  •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00:47
    故意损害财物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成立故意毁坏财物罪,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构成要件: 1、客体:财产所有权,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 2、主体:自然人 ,单位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毁坏财物的行为。而且只有在毁

    1,595 15,340
  •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 01:18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构成要件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指的是,犯罪嫌疑人在执行判决、裁定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照法律规定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从而导致当事人或者其他人

    1,217 15,340
刑事辩护不同阶段法律问题导航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咨询律师
134-1035-7909
主讲嘉宾
为您推荐
法师兄法务
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助到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