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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办理身份证一般需要户口本,当事人到本人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进行申请,完成制作与核验发放后,申请人凭领证回执到受理点领取证件。
孩子第一次办身份证不是必须到户籍地。如果孩子的居住地开通了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孩子及其监护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的办理资料在居住地申请办理;如果当地没有开通身份证异地办理业务的,那么孩子只能到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身份证。
身份证丢失的,公民在外省的,如果当地有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的,公民可以到当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居民身份证。所以,当事人可以自行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在当地能否补办身份证。相关规定:《公安
户籍所在地补办身份证必须在户口所在地补办。根据《居民身份证法》第八条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身份证到期必须在身份证所在地办申领新身份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章申领和发放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
不是:身份证原则上来说,应该在户籍所在地(不是出生地)办理,如果符合身份证异地受理要求的,也可以异地受理: 1,对于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公安机关将不予受理居
办身份证不一定需要到户籍所在派出所进行办理。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凭领证回执到
更新户口本必须回户口所在地。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簿上的户口所在地对应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
离开户籍地的群众异地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有以下步骤: 1、本人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其中申请换领的交验居民身份证,申请补领的交验居民户口簿或居住证; 2、异地受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