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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需要个人承担医药费吗

工伤需要个人承担医药费吗

2023-05-23 16
普法内容
工伤医疗费由用工单位或者个人先行垫付。 参加了工伤保险的,由工伤保险机构审核报销;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工单位支付。由于工伤治疗限定了药品目录等,一般情况下,超过范围的,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 工伤事故赔偿纠纷按照以下方法解决: 1、协商赔偿:发生工伤事故赔偿纠纷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 2、申请调解: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赔偿事宜,可以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3、劳动仲裁: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不了,也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况下,可以依据劳动仲裁法规提起仲裁。提起劳动仲裁,应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在工伤事故发生后30天内不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有了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再申请劳动仲裁; 4、提起诉讼: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综上所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人被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到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工伤药费属于工伤保险药品目录的,工伤保险基金会给予赔付。而超过规定的药费,一般由工人自行承担,单位是不给报销的。因此,工人受伤后,应当到定点医疗机构救治,并尽量的使用符合报销规定的药品。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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