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拘留是否会留案底分为两种情况:
1、酒驾未构成犯罪的,拘留属于行政拘留,不会留案底,但是会有
行政处罚记录;
2、酒驾构成犯罪的,拘留属于刑事拘留,会留案底。
一、案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而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处罚记录,当地公安机关都会将相关档案、信息进行保存的。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的,但上述两样记录不是对任何人都开放的,只有司法机关或者律师在办理刑事案件时,报请有权机关审批后,记录才对外提供。不对普通单位或个人提供查询业务。违法记录对当事人今后生活影响不大,犯罪记录对当事人及子女就会有所影响。
但是,结合我国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际,建立了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二、酒驾未构成犯罪的情形:
酒驾属于饮酒驾驶并且无其他犯罪情形的,不构成犯罪的,不会留案底。
1、饮
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2、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三、酒驾构成犯罪的情形:
酒驾属于醉酒驾驶或饮酒驾驶的同时存在其他犯罪情形的,构成犯罪的,会留案底。
(一)
构成危险驾驶罪:
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
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1、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2、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3、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4、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
构成交通肇事罪:
1、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应该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
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
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3、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酒驾的认定: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
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六十条
对在办理行政案件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按照一案一卷原则建立案卷,并按照有关规定在结案或者终止案件调查后将案卷移交档案部门保管或者自行保管。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