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债权债务承担与债务转移的区别是债务转移的应当取得债权人同意,而债务承担,如果是并存的债务承担,第三人可以直接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没有明确拒绝的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承担连带债务。
是双务合同。债权债务概括移转是指把全部或某一特定的债权、债务全部移转给受让人,而不仅仅是权利或义务的移转。必须符合以下要件:一是必须有合法有效的合同存在,这是合同承受的根本前提;二是所承受的合同为双务有偿合同,在单务合同中,当事人或者仅承担
债务转移,是要经过债权人同意的。如果未经债权人同意,即使新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后,债权人仍可要求原债务人承担偿债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但要求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原债务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不要求原债务人承
一、债权转让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
债务承担不是债务转移的。《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一条规定:“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1.二者构成的条件不同。债务加入是由第三人和债权人达成协议或单方向债权人承诺偿还债权人的债务。因债务加入并不消灭原债务人的债务,对债权人有益无害,只要债权人接受即可。债务转移需经债权人同意,如果未经债
债务转移包括债务承担。债务转移是债务人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新债务人承担原债务人的责任。同时新债务人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对独立性主要表现为: 一、保证债务与主债务是主从债务关系,债务加入与原债务具有同一性,并非主从债务关系; 二、保证人受保证期间的保护,而债务加入不适用保
第三人代为履行,又称履行负担,是指第三人表示或者第三人与债务人协议,由第三人代债务人清偿义务,第三人并未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债权人不得直接向第三人请求履行义务,债务人也应对第三人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承担责任。 合同债务转让有广义、狭义两种含
债务转移中债权人同意的效力和形式如下: 债务转移经债权人同意生效,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在原合同中的地位承担原合同债务,原债务人不再承担原合同中的责任。 债权人的同意方式既可以是明示的,即明确表示同意债务转移,一般采用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