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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之危和趁人之危没有什么区别,但在法律上适用乘人之危的说法。法律上的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为难处境或紧迫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违背其真实意志的意思表示。根据法律规定,乘人之危签订的合同是可撤销合同,一方利用对
证明自己被胁迫钦定协议,可以收集音频、视频或相关微信、短信、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行为人对自己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给自己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迫使自己基于为难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的行为。
乘人之危达成口头协议效力待定。如果受损害方未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请求撤销的,该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受损害方在撤销权行使期限内请求撤销的,该合同自作出撤销决定之时起无效。
欺诈是指一方故意制造假象或隐瞒真相,欺骗对方,诱使对方形成错误的认识,并与对方签订劳动合同。欺诈有很多种,包括:(1)在没有履行能力的情况下签订合同。例如,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劳动者必须经
一、胁迫的构成要件有哪些(1)须有胁迫的故意;(2)须有胁迫行为;(3)胁迫缺乏正当性,即胁迫的手段具有非正当性或者目的具有非正当性;(4)相对人因胁迫而产生恐惧,并因此订立了合同。二、乘人之危构成要
趁人之危合同可撤销。 所谓乘人之危的合同,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需要,为牟取不正当利益,迫使对方违背自己的真实意愿而订立的合同。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
证明自己被胁迫钦定协议,可以收集音频、视频或相关微信、短信、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行为人对自己实施一定的不法行为,给自己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迫使自己基于为难而做出违背真实意思
被迫签订的协议没有效。具体如下: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该合同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2、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签订的合同,未损害国家利益,但对集体利益、个人利益有损的,实质是一种合同效力尚未确定的可撤销合同。受损害
双方签字的协议,不一定有效。但是,如果协议的内容以及订立的程序都是合法的,这时候协议依法成立。依法成立的协议,当然会发生法律效力,对双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双方签字的协议,涉嫌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的规定,或者侵犯社会的公共利益,这时候协
对赌协议的表现形式包括四种: 第一种是现金补偿型。即没有达到对赌目标,融资方需要按照协议约定的价格,对投资方进行现金补偿。 第二种是股权调整型。即融资方没有达到对赌目标时,目标公司将用免费或者象征性的价格,把部分股权转让给投资方。反之,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