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非紧急避险人员包括医生、护士、军人、警察等。依照相关规定,为避免本人安全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可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一、紧急避险的要件具体如下: 1、必须针对正在发生的紧急危险。如果人的行为构成紧急危险
紧急避险的构成要件体现在6个方面: (1)必须有威胁合法利益的危险发生; (2)而且危险正在发生; (3)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4)避险的对象必须是无辜的第三人; (5
紧急避险人一般不需要承担责任,但因自然原因导致危险的,紧急避险人可以给予受害人适当的补偿。若存在避险过当造成不必要损害的,紧急避险人需要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涉及刑事犯罪的,紧急避险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较小合法权益的行为。 紧急避险成立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
既然称之为避险系统,就是应该根据煤矿生产存在的火灾、爆炸、地下水、有害气体等危险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构成避灾逃生系统。一般可以分: 1、个人灾害防护装置和设施。 2、矿井灾害井防护装置和设施。 3、矿井灾
一、什么是紧急避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是紧急避险。根据该条规定
1、必须遭受现实的危险。现实的危险包括:自然力量产生的危险,如洪水、地震等;机械、能源设备产生的危险,如飞机故障、油库自燃等危险;动物侵袭造成的危险;人为原因造成的危险等。 2、必须是正在发生的危险,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如下: 1、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赔偿责任;危险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2、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超过必要
紧急避险,属于违法阻却事由之一,一般情况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具体来说,只有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行为人才成立紧急避险:1、行为人紧急避险的目的是使得公共利益、本人合法权益、他人合法权益不受到危险损害;2、现场存在一个正在发生的
根据《民法通则》有关紧急避险的相关规定:驾驶人因为紧急避险导致的损害,需由引起险情发生的行为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因为自然原因造成的,则紧急避险人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或者可承担适当的民事责任;当紧急避险导致的交通事故损害的利益小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