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师普法为法师兄(原110咨询网)原创内容,未经授权,任何形式的复制、转载都视为侵权行为。
不能 注销公司时,法人代表(即法定代表人)是否可以作为清算组负责人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法定代表人同时也是公司股东的,或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形式的,则可以担任清算组的负责人。 2、如果该公司是有限责任公司形式且
清算组成员具有如下义务: 1、必须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2、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3、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清算义务人与清算法人财产混同的,是公司独立法律人格瑕疵。 2、公司解散后,如有证据证明公司资产与清算义务人财产混同,债权人以清算义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不得再以股东有限责任抗辩,而应当对清算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清算组成员的义务 企业法人破产,依法组织成立清算组,接管企业,行使相关权利。为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了清算组成员的义务和责任如下: 一、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二、清算组成
公司清算组成员的义务与责任有应当忠于职守,不能谋取私利,不能瞒报公司的资产等。清算组成员不一定是股东,还可以由社会中介机构组成。若是没有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承担责任。
1、忠于职守,依法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理债权和债务、通知债权人、处理剩余财产等义务; 2、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得侵占公司财产、故意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的成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如果是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的,清算组可以由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中,具备相关
强制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包括: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清算程序不同,清算组成员组成不同。人民法院是公司强制清算的组织者。强制清算是通过公权力的介入,即由人民法院指定清算组进行的清算。而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
通常公司强制清算的程序如下: 1、要在成立清算组之前,指令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 2、确定清算组的成员。在公司股东、高管人员提交债权人、债务人名册和财务账册凭证,具备清算的前提下,确定清算组的成员; 3、清理财产、债权债务及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