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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构成滥用职权罪。滥用管理公司和证券职权罪,是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批准或者登记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行
我国刑法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立案规定:本罪是行为犯,只要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原则上就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诉。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量刑是,法院一般会对行为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滥用管理公司职权罪的主体是,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上级部门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侵犯的客体是公司设立审批、登记机关和股票、债券发行、上市审批机关的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七条【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
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构成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即明知不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条件,却对登记事项持放任态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本条所定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所谓上级部门,其不仅包括上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而且亦包括上级工
追究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刑事责任: 1、犯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一般可以追究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事责任; 2、因失职给国家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追究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的责任,根据损害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三种情况: 1、如果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造成公司损失,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 2、如果造成其他股东损失,则应当赔偿其他股东的损失。 3、如果损害了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则应当就公司债务对债权
根据刑法的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最高人民检察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知道,滥用职权罪指的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超越职权,不依照或违反法律法规,决定、处理自己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擅自处理公务,从而侵吞公共财产、造成国家和人民财产的重大损失等行为。滥用职权罪的认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