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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是否有父母财产的居住权取决于父母是否通过合同或遗嘱为其设立继承权。根据尚未生效的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可以通过合同或遗嘱设立居住权,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登记时设立居住权。因此,子女是否有父母财产的居住权,需要父母为其设立居住权。设立
父母可以享有子女房屋的居住权。父母对子女名下的房子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子女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子女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父母不一定享有子女的居住权。根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条,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以及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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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男女双方没有离婚,经男方父母同意,安置房可以由男女双方共同居住,女方是否享有居住权由男方父母决定。如果男女双方准备离婚,女方在离婚时不能要求对男方父母的安置房的居住权,除非男方父母同意让女方居住。
这还须看几个具体情况:1,房子是否他父再婚前的个人财产?是,则他父有独自处理权;若两人再婚多年形成夫妻共有,则为何如此处理,需进一步分析;2,继母对该子是否已形成抚养关系?是,则继子对她有赡养义务,包
配偶死亡后,配偶的父母是否享有房屋居住权0分A和B是兄弟,两人书面约定由A作为父母的第一赡养人,父母居住在A的家中,直至父母无法自理为止。B将父母原房产出售后所得的一部分给予A(在书面约定中注明),另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并不存在“房屋永久居住权”一说,《民法典》在第14章只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是是指以居住为目的,对他人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所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具有物权属性。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
居住权合同约定的人享有居住权。《民法典》在第14章规定了“居住权”。居住权只能由自然人享有,不能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且具有高度的人身依附性,一般不能转让或继承。居住权的设立以无偿性为原则,有偿性为例外。但法律允许当事人私人自治,有偿地设立
如果夫妻在结婚前,没有约定实行财产分别所有制,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继承的房子,当然属于夫妻共同拥有。也就是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内的遗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权享有所有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在有效婚姻期间,夫或妻一方继承或者赠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