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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向谁申报债权,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债权人向谁申报债权,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2024-04-18 9
普法内容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将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按照《企业破产法》之规定,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指定的管理人申报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n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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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01-13 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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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7-19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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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广东律参律师事务所 | 合伙人

擅长:刑事辩护、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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