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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一般是没有权利申请解散公司的,但是其同时为公司股东的情形下除外。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
可以。法院已判决公司解散,然而公司不自行清算,有关当事人或者单位可以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清算程序,成立清算组。法院会根据实际的情况,开展破产善后工作,清算所欠的工资等。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
申请公司解散需要交诉讼费。如果是申请公司破产的,需要根据破产财产的总额,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的一半来交纳,但最高不得超过30万元。并且破产申请费是在清算之后再交纳,不用预交。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法定代表人,若是持有相应的股权,则是可以的。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在法定情形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都可以请求法院解散。
从员工角度出发,肯定是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等。如果从单位角度考虑,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动致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单位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
股东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解散公司。公司经营管理存在严重困难,继续存在会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下,单独或共同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解散公司诉讼。股东应当以公
公司可以解散。公司解散是一个法律规定的具有严格程序的过程。 公司解散的条件: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
不占股法人不能申请公司破产。首先需要更正的是,在公司法当中并不存在不占股法人这个说法。正确的说法,应当是:不具有股东权利的法定代表人。而就算是法定代表人,也不具有申请公司破产的权利。这主要因为:破产申请属于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关系到公司的生
分公司法人和总公司法人可以是一个人。总公司可以设立法人,而分公司没有法人资格,可以由总公司法人代理这类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代表可以为分公司的负责人,法人是企业本身,法人代表是自然人。公司可以下设总公司和分公司,这样的公司是只有一个法人和一个
债权人可以申请对方公司破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债权人属于利害关系人,是提起破产申请的适格主体。债权人在债务人到期未能清偿债务时,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在受理破产申请之后,被申请人将会进入破产程序。但是需要